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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班牙的「建設性不信任動議案」如何建設性下去?
總裁坦然不喜歡西班牙前首相拉海,有點意想不到的是,這個拉海到最後一刻,依然保持那種不作為的「佛系作風」,甚麼也不做,等不信任動議通過,然後自己幾乎被國會「撤職」。
西班牙媒體固然不敢亂寫,但一般跟得貼的義大利媒體猜測,他可能還會為了保住政黨自己辭職,來終止不信任動議。但最後這種「救援」,沒有發生。
但其實在看加泰獨立危機中,拉海的那種不作為,但在關鍵時候又派警察的那種作為,似乎他總是找到最蠢最悶的方法前進政局。當然也有說謀定而後動是他的生存者的方式,但這次似乎不管用了。
建設性不信任動議案
最初看這次不信任動議的法源,西班牙憲法113.2條 ,列名在野黨提出的不信任動議,必須指名一名替代政府主席人選。最初以為是西班牙自己的設計。但經友人提醒,其實德國基本法也有這樣東西:政府提出的信任議案,通不過就可以解散議會;反對黨提出的「不信任法案」,只能是選出一個替代總理候選人,才可以通過。當然德國的條文寫得比較明確,大家明白個中的意義,聯邦德國歷史也只試過1982年一次。
但細想西敏系統也有類似的慣例。在君主開國會演說後,若果執政黨的政綱被否決,反對黨會自動獲邀組閣,英國的上一次出現這個慣例要數到1924年。
山齊士的問題
西班牙憲法設計也很有趣,根據憲法114.2條,不信任動議就自動等於對反對黨提出人選的「信任」,國王就應該直接任命反對黨成為政府主席。
但山齊士的往績其實是挺惹人擔心,甚至一度被黨內鬥倒,當然後來很神奇地復活,但在加泰問題上,幾乎完全支持拉海的僵化政策,自然很多加泰團體,已經表達對他的猜疑。
而且他在議會更加勢弱,只有84席,因此他要通過財政預算案,幾乎就需要這次不信任動議的票數,加泰、巴斯克的民族主義全都上水,同意他的議案,他才有機會生存,搞不好幾個法案,國會就過不了,就要重新大選了。
重新大選,以不信任議案前的民調,反對議案支持政府的公民黨是最領先的,他們在議案前也提出應該提早大選。固然他們想拉海,在議案通過前提早解散議會,自然是對他們是最有利。
但最後卻讓山齊士撿到煎堆,公民黨自然很不爽。但問題是公民黨的支持估計不容易散去,特別很多他們的言論甚至比人民黨更加反加泰獨立,甚至在不信任動議的辯論時還在罵拉海做得不夠, 大有甚麼「愛港力」之類的水平。
這對一些人民黨的選民,其實很有吸引力,因此縱使這次他們站錯隊撐拉海,搞不好山齊士政府不穩,要提早大選,公民黨還分分鐘可以獨立組閣。
所以或許,今年西班牙會有個「三首相之年」,當然如果最後時公民黨黨魁雷維拉當首相的話,加泰的情況,會比拉海更糟糕。